來香港留學的學生,有的需要參加實習,有的需要工作,有的需要畢業前後找工作,但是如何辦理香港工作簽證呢?

來港工作簽證

在香港學習期間如何申請相關的工作簽證?

來香港留學的學生,有的需要參加實習,有的需要工作,來港工作簽證有的需要畢業前後找工作,但是如何辦理香港工作簽證呢?

要在香港工作,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1 .港澳(居留)簽注

2 .赴港澳(停留)簽注程序

3 .內地城市居民赴港澳(停留)簽注

4 .經香港、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澳門學習、工作或者受訓的人員及其家屬,應當給予居留簽注

5 .停留簽注為多次簽注,出境有效期按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的審批期限簽發。

申請條件

經香港、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澳門學習、工作人員或者受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受理機關

1.申請人通過勞動公司申請來港澳工作的,由勞動公司所在地級以上公安機關入境事務處辦理。

2.申請人已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在港澳發展期間或直接返回中國內地期間再次申請資金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停留簽注可由有關部門受理或通過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旅遊簽證處、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處受理。

3.其他情形: 申請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

1. 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通行證申請表》(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和兩張一寸(48mmX33mm)正面免冠光學光滑彩照,背景為藍色。

2. 提交自己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16歲以下的申請人只需進行提交戶口本,士兵我們只需通過提交一個身份證明) ,並提交設計一份複印件。

3. 持有有效雙程證雙程證。

4. 已通知公安部門辦理出境備案的,應按幹部經濟管理制度權限提交有關單位。其他企業人員不需要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

與申請主題相關的證明文件:

(一)赴香港留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應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逗留簽注期滿後如需申請繼續逗留,須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延期許可正本,並提交副本。

(二)在澳門就讀,須提交澳門高等學校教育輔助辦公室簽發的澳門高等職業教育技術院校入學證書及錄取通知書正本,並提交複印件。如果你在逗留時間期限屆滿後需要申請連續逗留,你須提交在澳門高等數學教育專業院校就讀的證明文件。

(三)在澳門就業,提交由澳門公安警察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非本地勞工身份證申請人名單或由澳門社會文化部門或經濟財政部門簽發的載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文件正本,並提交副本。

赴澳門就業的學生家屬須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生產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紙質複印件。停留簽注到期需申請繼續停留的,須提交澳門發展公安警察出入境管理處批准的續簽企業名單或中國澳門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司或市場經濟金融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審批制文件系統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城市就業服務人員在澳門的親屬須提交澳門公安警察出入境事務部門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經勞動管理公司申請到香港、澳門就業,必須提交國家商務部關於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勞動合作項目的審批表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