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終止妊娠?還能繼續懷上嗎?醫學揭秘"人工流產"

為什么要終止妊娠?還能繼續懷上嗎?醫學揭秘"人工流產"

順利懷孕並生產,是每個孕媽咪的心願,然而,有時遇到某些狀況,不得不必須忍痛終止妊娠,進行流產或引產。終止妊娠醫院究竟面臨哪些狀況必須提前放棄胎兒?懷孕媽媽的心理又該如何調適?由於臨床上發生的案例不在少數,值得有所了解。

選擇終止妊娠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引產和引產。引產和引產是指胎兒生產方式的不同。「引產是指孕婦在孕晚期已經分娩,但由於宮頸不夠成熟或子宮收縮強度不足以繼續產程,醫生會使用靜脈點滴或栓劑來加快產程;但是,引產可能發生在懷孕的任何階段,先兆尚未出現。但由於胎兒或母親的情況,必須終止妊娠,醫生必須人工催產先兆,然後分娩胎兒。」

終止妊娠的常見原因

懷孕24週內可進行合法的人工流產,懷孕12週以內者,需於有施行進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療院所開始施行;超過12週者,則應於有施行需要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患者施行。終止懷孕收費一旦出現孕期超過24週,就不能依孕婦意願進行人工流產,除非胎兒或母體存在一個重大異常或疾病。

常見必須終止妊娠的原因,分為以下4種情況:

1. 胎兒生長不如預期

無論是胎兒本身的問題,還是子宮內的不良環境,如子宮感染或胎盤不良,醫生都會建議婦女在接受醫療評估、早期引產時終止妊娠。

2. 母體狀況不佳

本身是遺傳性疾病的孕婦,或正在接受高劑量輻射或化學品治療的孕婦,或在妊娠中期或晚期患有先兆子癇或其他疾病的孕婦,其母親可能有肝腎功能異常,心肺功能不能承受等,醫生會建議胎兒盡快離開母親,以確保母親和胎兒的安全。

3.胎兒有重大缺陷或疾病。

經過產檢發現,胎兒患有進行染色體基因異常(如:唐氏症、愛德華氏症和巴陶氏症)、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抑或是嚴重畸形等,醫師評估出生後存活率普遍不高,也會建議提前進行引產。

4. 胎死腹中

死胎在母體內停留時間過長,會影響孕婦的凝血功能,導致並發症,一旦檢查發現胎兒沒有心跳,就會引產。

癌症只能終止妊娠嗎?

懷孕是一件快樂的事情,當母親懷孕時,不幸發現患有癌症,只能選擇終止妊娠嗎?“懷孕和癌症是相容的!私密緊縮重要的是,母親不要因為胎兒而推遲尋求醫療救助。她說,治療方向主要取決於癌症的分期。例如,宮頸癌,這是常見的婦女,是在早期階段初步治療。產科醫生和婦科醫生將與多專科醫生進行溝通和討論,它同步妊娠和癌症治療,以及確定適當的出生時間,以確保母親和胎兒的健康。

不同週數的引產方式

當孕媽媽一定要提前終止妊娠時,根據懷孕周數會有不同的方式。邵說,醫生會使用藥物或陰道塞為懷孕七至八周的孕婦進行自然流產。“因為這類藥物大多是葉黃素拮抗劑,有收縮心血管的作用,需要根據母親自身情況評估是否適合。使用藥物後,也會給孕婦帶來一些副作用,比如腹痛、惡心、嘔吐等。」

當懷孕週數達到14週(內)左右,使用藥物流產的效果進行有限,可能會有部分組織殘留,這時醫師會建議進行手術流產,孕婦會需要學生接受靜脈注射以及麻醉藥,以手術方式進行人工流產,相較於藥物流產,可能出血量較大,對於媽媽身體的傷害會來得大一些。